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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融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内蒙古中融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1年8月4日
内蒙古 包头 青山区
服务业
其他
10-50人
100.00万元
企业概述

 

内蒙古中融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系2011年8月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并在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注册备案的经济鉴证类服务机构,事务所执业注册号为15110006,工商注册号911502915788899342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倪桂花。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友谊大街友谊嘉园13-817。经营范围:各类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项目评估。

一、事务所服务范围

本所自2011年8月成立以来,经营业务逐年发展,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业务范围覆盖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以及沈阳市、青海省、辽宁省、江苏省等省、市、地区。评估报告被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所采用。

目前,已经成为内蒙古政府采购网采购中介服务单位;鄂尔多斯市仲裁委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单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资产评估入册单位;成为包钢集团、中核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能源E购、内蒙古能建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希望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正式供应商。

本所现有从业人员13人,其中:

资产评估师六人中有会计师四人、工程管理高级经济师、工民建工程师1人、设备管理工程师1人;从业人员中有电子高级工程师一人、工程塑料高级工程师一人、机电设备工程师一人、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工程师二人及各类助理人员,其中高级职称5人。

另外,本事务所还有不同专业签约专家5人以及保持联系的各行业响应本事务所工作需求专家15人。

三、事务所制度建设

事务所成立以来,按照(财政部令第64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评估业务奖惩制度及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根据本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在2014年除了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部分修订外,还增加了学习制度及资产评估文明用语、禁用语等。在执业过程中,事务所通过多年实践,结合理论研究总结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评估程序,同时建立了大型的信息数据系统,并实现了办公电算化、网络化。

完善的各类规章制度对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评估报告质量,特别是创立社会信誉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制度保证作用。保证了一般评估报告在评估所需资料提供齐全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完成,特大型报告在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完成。同时,也保证了评估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和适用性。


  • 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 (2)
  • 备案公告
    备案公告
  • 更名备案
    更名备案
内蒙古中融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所在区域:内蒙古 包头 青山区
公司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友谊大街28号友谊嘉园13-817
联系电话:13039562808
企业邮箱:2506952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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